鲁子阳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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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罪案例:鲁子阳律师成功为帮信案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

2022/12/14 阅读 2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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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情简介

检察院审查查明: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提供自己的一张工商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收取电信网络诈骗款项。该银行卡的入账金额共计120万元,其中包括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45万元。张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被刑事拘留,后被取保候审。在侦查阶段,张某委托鲁子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

二、办案经过

从本案的流水总额来看,本案的犯罪情节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。在接受委托后,鲁子阳律师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,基于了解到的事实总结出三大辩护要点:第一,结合司法实务和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,张某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;第二,张某也并未提供刑法意义上的支付结算行为;第三,本案情节显著轻微,不应作为犯罪处理,特别是张某提供信用卡的数量是唯一的、次数是唯一的、提供对象也是唯一的,相比于构成本罪的其他案件,其流水产生的期间也极为短暂。鲁子阳律师结合事实和法律,并充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,向办案机关发表无罪的辩护意见。最终,本案争取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处理。

三、案件结果

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,作出了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。